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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书屋 > 都市言情 > 如果勇敢一点 > 第八章-深渊(一)
  张晋宇扣好警备腰带,逐一确认配备无误后,走向候讯室的大门。
  从胸前口袋取出门禁卡靠近感应器,「嗶」的一声,厚实的铁门便应声开啟。
  候讯室,顾名思义就是等候讯问的地方。当地方警局抓到涉嫌刑事案件的犯嫌或着通缉犯时,都会送至地检署等候检察官开刑事侦查庭。而候讯室便是暂时留置这些人犯的空间。
  候讯室的灯光一如既往地冷白,墙角的监视器红点一闪一闪,牢笼里上坐着几名嫌犯,有人低头沉睡,有人无精打采地盯着地板,气氛沉闷压抑。
  张晋宇走进来,对着正坐在值班桌后的学长说:「学长,我来换班了。」
  「哦?来得这么早?不是还有十分鐘吗?」学长抬起眼皮,手上还握着半杯凉掉的咖啡。
  「因为前面的勤务都处理完了,所以提早过来。有什么要交接的吗?」
  「今天案件量不算多,不过有一件比较棘手的社会瞩目案件,就是闹上社会头条那件虐童案。」
  张晋宇若有所思地「哦」了一声。
  学长疑惑地问:「咦?大厅里没有记者吗?」
  张晋宇回想片刻才缓缓答道:「听你这么一说,我确实有看到地检署大门外停了几辆新闻採访车,不过大厅好像没看到记者在拍。」
  学长耸了耸肩,「晚点应该就会架满摄影机,毕竟已经闹上新闻版面了。」
  「那人犯本身的状况怎么样?」
  「精神应该没什么异状,按指纹的时候挺配合的,不过保险起见我们先将他单独关押在保护室那间牢房,你再多注意一下。」
  「嗯,我知道了。」张晋宇点头。
  学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,又开口道::「对了,检座说第一件先开嘉义那件视讯的,这件晚点再开。」
  「那就交给你啦。」对方拍了拍他的肩膀后便离开了候讯室。
  片刻后,张晋宇拿出手机输入关键字搜寻,很快便看到了相关的新闻报导:昨夜凌晨,一名男童被遗弃在医院急诊室门口。不仅呼吸与心跳都停止,身上还有多处明显瘀青,儘管医护人员紧急进行抢救,仍旧宣告不治。
  由于男童全身多处伤势异常,包括左手严重骨折变形、右膝伤口深可见骨,以及大腿与生殖器遭受烧烫伤,因此医院立即通报警方介入调查。在警方漏夜追查下,发现儿童的生父涉有重大嫌疑,目前已被移送地检署接受审理。
  张晋宇接着翻阅警方厚重的移送报告书,里面附有案件事发经过、嫌犯个人资料以及其于警局所做的笔录。
  里面提及嫌疑人庄凌仁以多种不人道的方式来凌虐男童,其中包括使用绳索綑绑四肢、口罩蒙眼并将其身体对折塞进水桶之中;裸体罚站;冷水冲淋;以热熔胶条或手掌等方式殴打;餵食爬满蟑螂的厨馀以及长期大声喝斥及辱骂。
  种种惨绝人寰的施虐手段不仅造成男童身心受创,最终也导致休克死亡的结果。
  张晋宇翻看完资料后,满是震惊与不敢置信。他完全无法想像男童生前究竟承受了怎样的痛苦,同时也完全无法理解,为什么有人会对自己的亲生子女做出如此残酷的行径,而那个无辜的孩子甚至都还不到三岁。
  为什么不懂得珍惜、疼爱自己的孩子?
  为什么连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都没有做到?
  为什么这种人可以拥有孩子?而我却必须承受失去蛇蛇的痛苦?
  他的脑海中浮现这样的想法。
  事情到底为什么会这样?为甚么我非得失去蛇蛇不可?
  一股怒火在心底肆无忌惮地蔓延,灼烧着理智,使他头痛欲裂,几乎无法思考。
  张晋宇走到牢笼前,目光直直盯向角落里那名穿着条纹衬衫的男子,他正是闹得沸沸扬扬的虐童案嫌犯。
  庄凌仁面无表情地抬起头,冷冷地对上他的视线。
  「轮到你开庭了,过来。」
  庄凌仁依言走到铁栏边。
  迅速地扫视过照片,确认身份无误后,张晋宇拿出手銬将他双手銬上,随即打开牢门。
  他跟在庄凌仁身后,指示他沿着长廊直行。长廊尽头是一间侦查庭,专门供值班检察官审问人犯。
  「坐这边。」张晋宇顺利将庄凌仁押至侦查庭内,指示他坐下后便站在身后戒护。
  台上一共坐着两人,位于左侧的是书记官,而坐在正中央、身穿黑袍镶紫边的则是检察官。
  检察官年约四十出头,眉间虽悄悄刻下些许细纹,却丝毫不减风采,反而增添了几分阅歷的深度。他的眼神如剃刀般锐利,神情冷峻,连一丝笑意都不苟带。
  片刻后,检察官望向庄凌仁,开口问道:「庄凌仁先生,对吗?」
  庄凌仁抬头看向检察官,回答:「对。」
  「f1xxxxxxx」
  「庄凌仁,你因涉嫌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、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及伤害致死、杀人等罪嫌而接受讯问,你有权……」
  检察官的话还没说完,便被庄凌仁打断:「警察说什么我家暴,伤害自己的小孩,根本没有这一回事。」
  检察官冷冷地直盯着他,数秒后才重新开口说道:「我们先就程序方面进行讯问。」
  「但是我没有家暴啊,这只是……」
  「你先听完检察官讲话。」站在一旁的张晋宇见状便制止他继续讲下去。
  检察官顿了一下之后接着说:「有关犯罪的事实层面待会会讯问你,也会给你回答的机会,现在我会先说明你所拥有的权利,懂吗?」
  庄凌仁点点头,回答:「嗯,我知道了。」
  于是检察官重新叙述:「好,你因涉嫌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、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及伤害致死、杀人等罪嫌而接受讯问。你有权保持缄默,无须作出违背自己意思之陈述,可以选任辩护人,可以请求调查对你有利之证据,如果有原住民或是低收、中低收的身份可以请求法律扶助,以上为你的权利,是否了解?」
  「你是原住民或着有低收、中低收的身份吗?」
  「对警方逮捕你的过程有无意见?需不需要向法院申请提审?」
  「好,所以你是不用向法院提审的意思,那你有委任辩护律师吗?」
  「好,那我先询问你,你认不认识庄育豪?和他是什么关係?」
  「那你是否知道庄育豪全身上下有多处伤势?」
  「检察官啊,首先我想要先声明,我不是家暴啦,只是管教自己的孩子而已。」
  「你不用着急,我们会慢慢釐清有没有家暴的情形。你先回答我的问题,你知不知道庄育豪有受伤?」
  「就你所知,他哪里有受伤?」
  「可能就是手或脚有一些瘀青吧。」
  「呃,平常照顾他的是他妈妈,所以我知道的只有这样。」
  检察官看了一下手中的资料,确认道:「庄育豪的母亲是刘若萱,对吗?」
  检察官点头后接着朗声道:「提示,庄育豪的身躯及四肢照片,图证五至十的部分。」
  张晋宇随即走向检察官,从其手中接过卷宗。接着翻至图证五的页数摆到桌上让庄凌仁看。
  「依图证五所示,庄育豪全身有多处明显的瘀青。你是否知道这些伤势是怎么来的?」
  「他这个年纪嘛,就是比较顽皮一些,那我们大人也没办法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紧盯着他……他有时候跑一跑就会不小心摔跤然后去撞到,所以常常会有瘀伤。」
  「就你所知,他什么时候、在哪里跌倒过?」
  「呃,最近一次的话大概是在一个月前,我老婆帮他洗完澡后,因为浴室地板太湿,他没站稳就滑倒去撞到手臂。」
  「有几次他从床上跟椅子上摔下来也是哇哇大哭。」
  「有其他和你们一起同住的人吗?」
  「平时谁是主要照顾庄育豪的人?」
  「嗯,那现在来看看图证六的部分,庄育豪有多颗牙齿断裂的情况,你能说明一下吗?」
  「我不太清楚,不过这应该是因为他常常跌倒的关係。」
  「只是摔倒就会摔断牙,而且还是这么多次吗?」检察官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。
  「家里比较杂乱,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撞到比较坚硬的东西,像是桌脚或是柜子之类的。」
  「喔,这样啊。」检察官不置可否。
  「接着看图证七的line讯息,你曾传讯息给line暱称阿吴的人,说:『没想到他活力很强,从水桶爬出来了,我把他塞回去水桶⋯⋯』」
  「这⋯⋯这只是跟朋友说说笑的而已。」
  「所以你有传这段讯息给阿吴,对吗?」
  「有是有啦,不过我没有真的这样做,只是开玩笑而已。」
  「所以你没有将庄育豪放在水桶里?」检察官再次质问。
  「那你传这个讯息的目的是什么?」
  「我⋯⋯我也忘了。」庄凌仁吞了吞口水,眼神闪过一丝犹豫。
  检察官不由得提高声音,重复道:「忘了?」
  「我当时应该只是开玩笑而已,没有真的这么做。」
  检察官没好气地说:「什么叫『应该』?你连自己传这句话是不是开玩笑都不知道喔?」
  「因为时间有点久了,所以有点记不得当时的情况。」
  检察官微微摇头,显然不相信这套说词,接着道:「好,再看一下图证八的部分,庄育豪的右手变形骨折,有没有意见?」
  庄凌仁看了一眼后卷宗后开口说:「这有骨折吗?我不是医生,所以看不出来。」
  「右手都严重变形了,你跟我说没有?」
  庄凌仁反驳道:「我又没骨折过,所以不清楚真正骨折的状态是怎么样。」
  「来,你再仔细看看,正常人的手臂会呈这种角度吗?」
  庄凌仁瞥了一眼,继续狡辩道:「我不知道,也许真的有人手臂就是长这样。」
  检察官听了显然有些动怒,重重地将文件拍在桌上。
  「好吧,那我问你,你知道这个伤势是怎么来的吗?」
  「你认为会是你刚刚提到的小孩自摔所造成的吗?」
  「嗯,有这个可能啦。」
  如此荒唐的说词让检察官不禁叹了一口气并喃喃地重复了一遍「有这个可能」
  庄凌仁继续瞎扯道:「检察官啊,小孩子很好动,到处跑来跑去、撞来撞去的,所以身上总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伤口。」
  「所以你的意思是庄育豪身上的伤势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囉?」
  「也不是这样,该怎么说咧,有些是他自己造成的没错。」他停顿了一下又说:「不过小孩子做错事时就是要管教,总不能纵容他嘛。」
  「换句话说,你承认庄育豪身上的部分伤势,是你处罚他时造成的吗?」
  「不是处罚,是管教啦!」
  检察官只是盯着庄凌仁,冷漠地说:「回答问题。」
  「那你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处罚庄育豪?」
  「他不乖的时候我会叫他罚站或着打手掌心。」
  「用手还是持棍子打他?」
  「这我也记不太清楚,应该都有啦。」
  「有打双手手掌以外的部分吗?」
  「太生气的时候,偶尔会打他的手臂或着大腿外侧这一块。」
  检察官翻阅手中的资料,目光锐利地盯着庄凌仁,问:「你看过庄育豪腿上的伤势吗?」
  庄凌仁愣了片刻才说:「呃,我不清楚你指得是哪一个部分。」
  「提示图证九的部分。」
  张晋宇依照指令往后翻了一页。
  触目惊心的画面映入眼帘,照片中,孩童的双腿上佈满被菸头烫出的圆形伤疤,甚至连生殖器上都有被烧焦的痕跡。
  「你知道庄育豪的大腿及生殖器上怎么会出现这些伤疤吗?」
  「根据法医勘验的结果认为这是被菸头烫出来的,你有什么意见?」
  「我……呃,没有。」庄凌仁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  「有意见吗?」检察官再次询问。
  「那我们接续下一个问题,你有抽菸吗?」
  「你老婆刘若萱有抽菸吗?」
  检察官不满地说:「你怎么会不清楚自已的老婆有没有抽菸?」
  庄凌仁想了一下后回答道:「她以前有抽过啦,现在有没有戒掉我就不晓得了。」
  检察官接着冷冷地盯向他,厉声问道:「你有没有用菸头去烫庄育豪?」
  「既然不是你的话,就是你老婆刘若萱做的囉?」
  检察官再次大声质问:「难道你认为庄育豪会平白无故就多出这些烫伤吗?」
  「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些烫伤……」
  「我再问一次,你有没有用菸头去烫庄育豪的大腿或生殖器?」
  「好,接着提示图证十。」
  被菸头烫伤这件事已经相当令人发指,但是接下来的照片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。
  一小截白骨从右膝处穿出,伤口周遭已经有腐烂或着化脓的情况,可谓相当骇人。
  「这是庄育豪的右膝处的伤口,你知道这个情况吗?」
  庄凌仁看见图片似乎也有点吓到,喏喏地回答:「我……我不知道。」
  「我确认一下,所以你是现在、此刻看到照片才知道庄育豪的右膝处有受伤?」
  「一个三岁小孩子有这么严重的伤势,为什么你一个当爸爸的会不知情?」
  「这……因为主要照顾者是他妈妈。」
  「好,姑且先不论这个伤口是怎么造成的。光从伤口已经化脓、甚至感染的情况来看,受伤至少也有一周的时间吧?为什么这段时间内,你都没有察觉?」
  「因为我工作比较忙,下班回到家后都很累,而且我就放心地交给老婆去照顾他。」
  检察官冷冷地望着他:「你觉得这个说词合理吗?」
  「没有什么合不合理,情况就是这个样子。」
  「所以这个伤口也不是你造成的?」
  「不是。」庄凌仁再次否认,接着又说:「我在想,前一阵子庄育豪有被带回我老婆娘家那边住一阵子,搞不好就是在那时候受伤的也说不定。」
  检察官扬起眉毛,问:「什么时候的事?」
  「我也记不太清楚了,可能要问我老婆。」
  检察官嘲讽地说:「喔,所以你现在打算把所有事情都推给你老婆啊?」
  庄凌仁随即不满地反驳:「我不是在推,我是真的不知道!」
  检察官眼神凌厉,声音带着威严:「你若是要继续含糊其辞,东推西推没有关係啦,我告诉你,在我手里的事证都很明确,我绝对会跟法院申请羈押你。」
  庄凌仁听了,身体微微后仰,焦急地辩解:「话不是这样说,我没有做的事情我要承认什么。再说了哪有什么证据,有人看到那些伤是我打的吗?」
  「好了,既然你不承认的话就这样吧。」检察官着手开始将卷宗堆成一叠。
  随后庄凌仁陆续说了些与案情无关紧要的言语,每当问到孩童身上的伤势时却始终避重就轻。
  「最后再问你,是否因情绪失控或管教过程不当而造成庄育豪包括瘀伤、烫伤、骨折以及右膝骨头穿出等等伤势?」
  庄凌仁答辩道:「我只是在正常地管教小孩而已,绝对没有刻意虐待小孩。」
  「是否承认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、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及伤害致死、凌虐等罪?」
  「我否认,我根本没有虐待他。」
  「好,讯问就到这边为止,笔录印出来之后签名。」
  「那我什么时候能出去啊?」
  面对庄凌仁这副嚣张跋扈的模样,检察官终于忍不住反唇相讥,冷笑着说:「你这样还想出去啊?」
  印表机印出笔录之后,张晋宇随即递到他的面前,冷漠地说:「笔录,都是你刚刚陈述的内容,签名。」
  庄凌仁却突然暴怒,喝道:「什么笔录,我不会签啦!」
  检察官只是冷冷地问:「你要不要签名?」
  庄凌仁只是露出不屑的眼神并且「呿」了一声,吼道:「这种乱七八糟的笔录,我不会签啦!」
  「没关係。」检察官露出一副无所谓的神情,随即转向书记官说:「你记录一下,当事人拒签笔录。」
  书记官立即点头照做,将情况记录下来。
  「检察官諭知,申请羈押禁见。」
  庄凌仁一听,随即错愕地喊道:「什么?你不能这样啊,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就要把人关起来,你这样是司法滥权!」
  「一下说小孩是老婆照顾的,一下又辩称是孩子自己学走路摔伤的,一会又推说是在长辈家受伤的,一问三不知,你觉得这样合理吗?」
  「本来就是这样啊,你怎么可以硬要逼我认罪。」
  「我没有要逼你认罪,你硬要说跟你一点关係都没有、拒绝认罪是你的自由。但是客观事实就是这样,我会依照自己的心证做出判断。」
  「好了,我不想再跟你吵啦,你晚点就去法院那边看法官怎么判嘛,看他会不会相信你的说词。」检察官接着望向张晋宇,说:「法警,可以带下去了。」
  「喂,怎么可以……」庄凌仁还想继续说下去,但话未说完,张晋宇和其他同事已上前抓住他的手臂。
  「走!」两人同时加重了力道。
  儘管庄凌仁心中满是不甘,但仍乖乖配合起身。
  「学长,这个我带回去就好,你先继续带下一个人犯给检察官。」
  另一名法警点头后先行返回候讯室,张晋宇则谨慎地押解庄凌仁离开。